被劫入冤狱两月 冯秀梅似老了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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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法轮功学员冯秀梅于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三日被从盘锦市看守所转押到沈阳大北辽宁女子监狱继续遭受迫害,家属日前被通知去探视。家属见到冯秀梅时,见她满头白发,这两个多月没见好像老了十岁,身上只穿着一套单衣,里面穿背心和裤头。

家属让她多穿件衣服,她说来的时候有衣服不知道让他们拿哪去了。东北的天气还是很凉的,不知道她这两个多月怎么过的。家属说让她买,她说不让买,没地方放。

旁边监听她和家属通话的小队长在电话中说现在接见了、让你买,一会就带你上楼买。她缺很多东西,家属问她,她才说,旁边监听的小队长也都同意她买,接见完就带她去超市都买回来。冯秀梅说限制花钱的金额,小队长则说一会我带你去让你多买点。

前一段时间,她感到身体不适,被送到医院检查,查出心脏病和高血压,狱医说脉搏跳动的很慢、摸不着脉。负责看管冯秀梅的队长上班来就去看冯秀梅的身体怎么样,可想而知冯秀梅的身体很糟糕,家属提出让她回家,那个队长则说这是老年病,人岁数大了都得这病,不会出现生命危险,现在让冯秀梅吃药控制。

冯秀梅女士,大洼县田庄台镇人,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健康,脾气变得温和,为人处世宽宏大度,邻居有什么事情都愿意找她帮忙,整天乐呵呵的,在邻里间是个有口皆碑的好人。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大洼县田庄台镇恶徒刘占军(曾跳进邻居老太太家院内非礼未遂,被判刑),恶意构陷邻居冯秀梅,当地派出所副所长李秉柱和大洼国保大队付振国为首十多人闯入冯秀梅家中实施绑架,并非法抢走个人财产,电脑、电话、近一万元的现金,还抢走存折、工资卡、身份证等。

冯秀梅被非法关押在盘锦市看守所十五个月,一年多的时间在大洼法院经历了三次非法开庭,辩护律师处处遭刁难、恐吓。整个庭审过程,公检法人员处处违法,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践踏宪法和法律。冯秀梅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上诉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上午在盘锦市中级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当冯秀梅被法警带进审判庭的时候,脚上戴着脚镣,手上戴着手铐,法警推着她走,冯秀梅的双手颤抖,不时地咳嗽。庭审过程中,冯秀梅讲述了法轮功洪传一百多个国家与地区,祛病健身,她是无罪的。法官温阳问辩护律师是否使用回避权,江天勇律师要求使用回避权被当庭逐出法庭,当日的庭审半个小时左右就草草了事。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盘锦市中级法院法官温阳跟冯秀梅的女儿在电话中说让她给辩护律师代收裁定书,冯秀梅的女儿跟辩护律师通过电话,辩护律师说没有此事,应该是找她去签字。冯秀梅的女儿问什么结果,法官温阳说维持原判,还说在提审冯秀梅的时候也跟冯秀梅说了,这个案件在下判之前跟她们院里都已经汇报了,让冯秀梅撤诉,冯秀梅没同意。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八日,冯秀梅的家属去盘锦市看守所看冯秀梅,冯秀梅告诉她的女儿盘锦中级法院去了两个女的,让她在一张空白纸上签字,冯秀梅管他们要被非法抢走的七千多元钱,她们说你签字钱就给你,冯秀梅以为这张空白纸是写还钱的,就签了自己的名字。

在看守所里,冯秀梅拒绝背监规,拒绝干活,主动照顾一位双目失明的老人,给她接屎接尿,象对自己的亲人一样对她,这位老人被送到别的地方后,老人的家人很感激冯秀梅,给她存了一些钱。

冯秀梅现被非法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三监区。建议被非法关押在监狱里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多去看自己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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